日前新北市一名未滿16歲少女指控身為現役軍人的表哥,趁借宿時多次性侵她。少女證稱,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期間,表哥以手指和下體性侵她至少12次,「他性侵我很多次,多到我都忘記詳細次數,如果我家人都在,他會利用睡覺時去我房間;如果家人不在,他會拉我去哥哥或父母房間做,他力氣很大又壯,我反抗不了。」 示意圖 少女指,2015年表哥以考駕照為由借宿,結果「早上快9點時就闖進我房間亂摸胸部和下體,當時哥哥、爸爸都去上班,媽媽到馬祖旅遊,我用雙手護住胸部,他就趁機脫掉我的內褲」。 少女表示,「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射精,後來他就握住自己的下體衝去廁所,接著我就聽到水聲,應該是去沖洗。」表哥到案後,承認兩人有發生過性行為,但表示他們是合意性交,「我和她維持這樣的關係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他表示,因為擔心表妹呻吟得太大聲、吵到其他人,他有時候會摀住表妹的嘴巴,但愛愛過程中表妹並沒有反抗拒絕。只是在最後一次,表妹用雙手護住胸部,但他仍繼續愛愛。 示意圖 新北地院法官指,身為現役軍人的表哥明知表妹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未成年少女,但仍因一己私慾,趁借宿跟心智仍未成熟的表妹發生性關係。不過房間能夠上鎖,表妹卻沒有這樣做,放任表哥進入,而且家人在也沒有大呼求救,因此判定前12次都是合意性交,只有第13次是強制性交,合併判處徒刑3年,可上訴。 參考資料:東森新聞 TEEPR小編:大家認為判決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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