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交友來源,似乎都已經偏向「交友軟體」,但是該如何分辨跟你相談甚歡的究竟是好人還是有意之徒就很難說了。住在桃園的詹姓男子2015年在BeeTalk上認識一位18歲的女大生,兩人聊天聊得非常愉快,終於相約見面,沒想到卻是女大生的一場惡夢。 詹男跟女大生兩人聊天聊得很投緣,約了某天在桃園蘆竹區一間超商碰面,之後詹男提議開車到星海之戀咖啡廳,沒想到天公不作美,咖啡廳下大雨沒有營業,只好改去大古山廟的廣場看夜景。原本看似很完美的網友見面啊,誰知道在看完夜景之後,詹男突然「色心大起」,把車開到蘆竹區一間國小的偏僻處熄火。 詹男當下提出兩個選項給女大生,「要嘛去開房間、要嘛妳就現在幫我口.交,如果不願意的話,就自己回家」語氣之強硬讓女大生相當恐慌,而且詹男話還沒說完,就自己先脫下褲子壓著女大生的頭,要對方就範滿足慾望,完全忽略女大生不斷哭求「不要!」 法院開庭時,女大生表示「當下因為沒有人,地點也很偏僻,加上詹男口吻很兇很強硬,怕被毆打或丟包,才被迫幫他弄到射精」期間女大生說了很多次不要,但是都被忽略,甚至還回:「你幫我弄啊!弄完我就載你回家!」詹男的律師則認為,女子光說「不要」,無法讓詹男真的明白女子是「真的不要」。但法官認為,如果詹男沒有強迫女大生,那事後為何要傳道歉簡訊?雙方和解金額也無法有共識,因此判詹男3年2個月徒刑。 參考資料:判決書 TEEPR小編:人家說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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