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時,在新北市中和警分局秀山派出所有一名25歲員警蔡杰燊 (原名蔡柏威) ,當時他碰上一名27歲的周姓女子前來檢舉報案,並留下了報案人資料,沒想到蔡姓員警卻濫用職權,偷偷記下周女的地址,隔天以查訪為藉口,進入周女家中性侵對方得逞,甚至還知道將沾有精液的證據衛生紙帶走,如今判決已經出爐。 翻攝自EBC東森新聞 蔡姓員警在接獲周女舉報他人吸毒後,進而獲得了對方的聯絡方式,當天就用Line詢問對方是不是自己一個人住,並在隔天到周女住家後,假藉聞到毒品味道名義,強行進入屋內強迫對方幫他口愛愛,事後還帶走擦拭精液的衛生紙等證物。 周女在事發後因為害怕,隔了3個月搬家後才報警,不過在首次偵辦時蔡男坦承有口愛愛一事,但辯稱是兩情相悅,而周女則是因為都沒有出庭,最後檢方因罪嫌不足不起訴;直到去年北檢展開二度調查周女才出庭,並拿出一份和解書當作證據,內容是蔡男承認性侵並願意賠償100萬元和解,檢方才起訴蔡男。15日台北地院認為蔡男罪證足夠,判4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再上訴。 示意圖 來源:EBC東森新聞 TEEPR小編:知法犯法和鑽法律漏洞的人,真的很不可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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