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有個同居10多年的女友,女友的17歲女兒平常都會叫男子「爸爸」。2016年1月,男子看到女兒自己一個人在睡覺時,趁機進入她的房間,並把跳.蛋塞進她的下體,接著強暴她。一開始,少女還以為是在做春夢,但當她感受到有重物壓在她身上後,嚇得馬上醒過來。 示意圖 沒想到她一打開眼睛,就看到「爸爸」壓在她身上。由於驚嚇過度,她一度發不出聲音,只能用力掙扎推開男子。但男子見狀,仍然以跳蛋性侵她,直到少女哭著說:「你走開,不要靠近我,你走開。」才拔出跳蛋離開。 示意圖 少女事後連絡男友跟母親,母親知道後馬上趕回來質問男子,但男子裝傻地問少女:「妳怎麼了?」最後少女在母親的陪同下到醫院驗傷,並趕緊報警。開庭時男子表示,不知道為什麼少女體內有自己的DNA,還辯稱有勃起功能障礙。法官認為供詞不可信,最後依對未成年強制性交罪,判男子4年徒刑。 示意圖 網友看到後表示,「這種人新北市怎麼那麼多,請查性侵案發生地」、「應該說有小孩的媽媽交男友,還是不要同住,也要注意自己兒子女兒的安全,不要因為是自己的情人朋友就大意,現在什麼人都有可能是匹狼」、「這個母親是女兒唯一的依靠了,還好她沒有跟以前那些渣母一樣選擇相信同居人!」 來源:Appledaily TEEPR小編:真的太可惡了!大家認為有什麼方法減少性侵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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