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名男子強暴了3名小孩,最近卻被減刑了。他性侵了只有2歲的女兒、一名親友的13歲女兒和女友約8歲的兒子。2014年4月至10月期間,他12次身體和言語上性虐待自己的女兒。2014年11月,他告訴親友的13歲女兒「可能會有一點痛」,接著性侵她。在女友不在家時,他強逼其約8歲兒子跟他發生性.行為,無視男童的求救。 除了這些可怕的惡行之外,他還用手機拍下強暴過程。可是這名沒有透露名字的犯人辯稱,自己有重度服用甲基苯丙胺的習慣,並不記得這一切襲擊。最後,法院判定他所犯的罪不是性侵案中的「最差類別」,把他的刑期減了3年,到2027年就能被釋放。 來源:Dailymail 伸延閱讀:美國最富有家族繼承人「指奸3歲女兒+性侵兒子」,法官稱「可教化」判他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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