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備受矚目的同性婚姻議題,在昨日 (24日) 出現重大轉折。司法院大法官在今年3月時召開憲法法庭,聽取台北市政府和同運先驅祁家威所提出的釋憲理由,在參考法務部等其他機關以及6名專家證人的說法之後,於24日做出第748號解釋案,認為《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是違憲的,要求應該修法或立法保障同性婚姻。這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而這個消息讓中國大陸的網友也特別關注。 這個新聞立刻登上大陸熱搜的排行榜前10名,許多人在微博也不停轉發,更有許多人詢問要如何移民到台灣?他們想到台灣結婚。不過還是有其他人提醒他們,在大陸同性婚姻依舊是違法的。在2001年時,中國大陸就已經將同性戀列在官方的精神疾病名單內,因此他們的同性婚姻合法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大法官的解釋也強調,只要是達到適婚年齡的單身者,本來就會有「與何人結婚」、「是否結婚」等結婚自由,這都是和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維護有關的重要「基本權」。而且相同性別的兩個人的婚姻自由,經過法律正式承認之後,更可以和異性婚姻一起成為「穩定社會的磐石」,不論是異性性傾向或是同性性傾向,都會有意願、渴望和他人成立親密性、排他性的永久性關係,這些都應該受《憲法》保護。不過台灣相關修法,會在2年內才會完成。 來源:Shanghaiist│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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