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捷運上「摸奶」給人看,小心觸犯公然猥褻罪!身為人母的專欄作家「焦糖綠玫瑰」投書《東森新聞雲》表示,本月11日帶著3歲孩子DAHLIA搭捷運時,遇到一對大概國、高中生年紀的情侶近來,只見男生將雙手環抱在女生胸前,原以為男生只是要保護女生,「但位子都卡好了,男生的雙手依然貼在女生的胸部上 (正確來說,是緊壓著兩邊乳頭)」,而且「女生一點不好意思的表情也沒有」。 ETtoday 媽媽一見到,立即將女兒的臉朝向自己,這時男生卻一直發出聲音,試圖吸引她女兒的注意,她好幾度回瞪他們,甚至開口表示「你們這樣不太好吧!」不料這對情侶卻假裝沒聽到,「繼續逗弄小DA,平常很悍的我,當下真的傻眼了」。 她表示,平常若遇到情侶在公開場合擁抱或親吻,她還能向DAHLIA解釋「他們很喜歡對方!就像我也會跟妳親親抱抱一樣,但妳只能親媽媽,不能親別人!」,並表示自己不是思想傳統的人,願意向女兒解釋相愛的人會做什麼事情,並告知她「長大才可以,現在不行」。然而這對情侶在公開場合做出如此舉動,「這絕對不是性教育,而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公然猥褻罪!」 ETtoday 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3 條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緩。 來源:ETtoday 恩愛中的情侶想在公開場合表現親密是情有可原的,但公然「摸奶」就有點逾矩囉!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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