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導,一名50多歲的西澳洲男性從2002年至2011年強暴自己還未成年的女兒,甚至錄下影片傳給其他戀童癖看。這些行為從女兒2歲時就開始,最後他停手的原因竟然是因為女兒大到無法滿足他的性需求。 最後這名獸父被判14年徒刑,法官Christopher Stevenson在判決時痛斥他所做的事是「任何父母能對他們子女做出最噁心的事」。 該名父親會等他的妻子跟繼女離開房子後,對女兒做出獸行。他也承認自己會用一些手段誘惑、哄騙女兒,讓那些性虐待正當化。年紀還小的女兒則是遭受父親控制,無法反抗。 當局也發現他從網路上下載了很多虐待、折磨兒童的色情影、照片。法官表示那些色情影像非常「低劣」、「敗壞」且「超越人類能接受極限」。 法官表示這樣的暴行連在動物界都見不到,他不能理解怎麼有人能承受那些內容。最後該名獸父被判51項兒童色情罪名,其中19項是關於性侵女兒,另外24項是關於錄下女兒影片的。 News 法官也表示該父親的犯罪都是有計畫性的,女兒沒有能力揭發父親做了什麼事,所以也沒有人能夠保護她。而父親也沒有表現出任何同情或悔意,但一名心理醫師表示他可能會同意接受治療及監督。 該名男性是在2015年8月被判刑,他在12年後可以獲得假釋。 來源:Dailymail 那個女孩的一生就因為父親而留下無法抹滅的陰影了…國外許多網友認為判14年實在太輕了,你同意嗎?留言跟我們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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